房貸說能貸八成,為什麼還差160萬元?1,500萬元買房自備款與交屋缺口實算
看上一間1,500萬元的房子,原本打算貸八成、準備300萬元自備款,銀行評估後卻只能貸1,040萬元。明明同樣是「八成」,為什麼還要多拿160萬元?關鍵在於八成乘上哪個金額,以及最後實際核准多少。本文把成交價、銀行鑑價、核貸金額、已付款與家庭備用金放在同一張預算表。所有金額與貸款條件均為教學假設,不代表銀行報價或保證核貸。
本文初次發布於 2026-10-24,最後更新於 2026-10-24。內容依頁末所列公開資料與常見貸款試算方式整理; 範例中的金額與利率僅用於說明計算邏輯。
本文不構成貸款申請、個別財務或法律建議,也不代表任何金融機構的核貸承諾。
先看答案:鑑價少200萬元,本例自備款增加160萬元
成交價1,500萬元,原先預估貸成交價八成,也就是1,200萬元,自備款300萬元。假設銀行後來鑑價1,300萬元,並同意以該鑑價的八成核貸,貸款便是1,300萬元×80%=1,040萬元。
成交價仍為1,500萬元,因此自行負擔的購屋價款變成460萬元,比原先多160萬元。這160萬元來自原本預計由房貸支付、最後卻沒有貸到的部分。
| 項目 | 原先預估 | 銀行評估情境 |
|---|---|---|
| 房屋成交價 | 1,500 | 1,500 |
| 計算貸款的價格基礎 | 1,500 | 1,300 |
| 假設核貸成數 | 80% | 80% |
| 貸款金額 | 1,200 | 1,040 |
| 自行負擔的購屋價款 | 300 | 460 |
| 比原先增加的現金需求 | 0 | 160 |
本節資料依據:
不要只問「幾成」,要直接問「可以核多少萬元」
詢問貸款時,只記下「最高八成」仍不足以安排付款。本例把貸款簡化為「鑑價乘以成數」,方便觀察缺口。實際核貸還涉及借款人條件、銀行審核與適用限制,不能只靠房屋價格自行推定。
拿到1,040萬元這個具體金額後,才能往下計算要補多少現金。銀行公開說明也提醒,錯估貸款成數或鑑價金額,可能需要額外準備頭期款。
- 確認銀行目前採用的鑑價或計算基礎。
- 分清個案預估與正式核准的貸款金額。
- 確認核准利率、年期與每月付款。
- 確認尚未完成的補件或撥款條件。
- 確認預計可撥款日期是否配合交易付款期限。
鑑價下降與成數下降,可能同時發生
固定成交價1,500萬元,分別改變鑑價與核貸成數。最後一列的缺口較大,因為價格基礎與成數都低於原先預期。
這些是替代情境,並非任何房屋都可以取得表列成數。準備預算時,可以先用較低貸款金額檢查承受能力;付款安排則應依正式核貸結果更新。
| 假設鑑價 | 假設核貸成數 | 貸款金額 | 自行負擔購屋價款 | 比原估多準備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1,500 | 80% | 1,200 | 300 | 0 |
| 1,400 | 80% | 1,120 | 380 | 80 |
| 1,300 | 80% | 1,040 | 460 | 160 |
| 1,300 | 75% | 975 | 525 | 225 |
已付150萬元,交屋還要拿出多少?
自備款總額與接下來要付的金額,要分開看。假設已支付150萬元購屋價款,房貸核准1,040萬元,尚須由買方支付的價款為1,500萬元-150萬元-1,040萬元=310萬元。
這裡假設150萬元均可抵充成交價,且房貸全額用於支付購屋價款。已付150萬元加上後續310萬元,才是460萬元的自行負擔價款。計算後續資金時應扣除已付款,避免把同一筆錢準備兩次。
| 購屋價款來源 | 金額 |
|---|---|
| 已支付的購屋價款 | 150 |
| 預計房貸支付 | 1,040 |
| 後續仍須自行支付 | 310 |
| 合計成交價 | 1,500 |
購屋價款補足了,帳戶仍可能不夠用
假設買方付出前述150萬元後,目前還有380萬元可動用存款。另外預估交易相關費用25萬元、搬家與必要修繕20萬元,並希望保留60萬元家庭備用金。這些金額均為獨立預算假設,實際應逐項取得報價,60萬元也不是通用的預備金標準。
只看購屋價款,380萬元足以支付310萬元。但支付價款、交易費用與搬修支出後,帳戶只剩25萬元,距離希望保留的60萬元仍差35萬元。能完成價款支付,與完成後仍保有原定緩衝,是兩個不同的預算檢查。
| 項目 | 金額 |
|---|---|
| 後續自行支付的購屋價款 | 310 |
| 交易相關費用 | 25 |
| 搬家與必要修繕 | 20 |
| 希望保留的家庭備用金 | 60 |
| 合計需要安排的現金 | 415 |
| 目前可動用存款 | 380 |
| 距離完整預算的缺口 | 35 |
房貸少借160萬元,月付下降不代表缺口消失
假設房貸年利率固定2.5%、30年、本息平均攤還,沒有寬限期與額外費用。月付M=P×r÷〔1-(1+r)的負n次方〕,r為2.5%÷12,n為360。使用完整精度計算後各自取整。
少借160萬元,未來月付下降約6,322元,但交屋前仍須補足160萬元價款。前者是未來每月支出的變化,後者是付款期限前的一次性現金需求,不能拿尚未發生的月付節餘當成今天已有的交屋資金。
| 貸款情境 | 本金 | 每月本息 |
|---|---|---|
| 原估貸款 | 12,000,000 | 47,415 |
| 評估後貸款 | 10,400,000 | 41,093 |
| 差額 | 1,600,000 | 6,322 |
本節資料依據:
同樣叫八成,換成成交價比例其實只有約69.3%
本例貸款1,040萬元,占銀行鑑價1,300萬元的80%,但只占成交價1,500萬元的約69.3%。兩個比例的分母不同,描述的事情也不同。對買方安排價款而言,後者更直接反映銀行會支付多少成交價。
自行支付460萬元,占成交價約30.7%,所以這筆交易不能再以「只準備兩成」編列預算。把銀行口中的成數換成具體核貸金額,再除以成交價,就能看清實際自付比例。
假設另一家銀行也說八成,仍應先問它採用的價格基礎與預估金額。若兩家鑑價不同,同樣的百分比可能得到不同金額;若價格基礎相同但核定成數不同,結果也會改變。比較時以正式條件為準,不能只比較宣傳用語。
| 計算方式 | 結果 | 用途 |
|---|---|---|
| 1,040萬元÷1,300萬元鑑價 | 80% | 理解本例核貸成數 |
| 1,040萬元÷1,500萬元成交價 | 69.3% | 理解貸款支付多少成交價 |
| 460萬元÷1,500萬元成交價 | 30.7% | 理解自行負擔價款比例 |
從核貸金額反推:保留60萬元,至少要貸到多少?
沿用已付150萬元、現有存款380萬元的起點,扣掉交易費25萬元、搬修20萬元及希望保留的60萬元,最多可再拿275萬元支付購屋價款。因此需要的貸款至少為1,500-150-275=1,075萬元。
這是買方為滿足自身預算算出的需求,不代表銀行應該核到1,075萬元。若正式核貸只有1,040萬元,就要找出35萬元差額的確定來源,或調整可調整的支出;不能直接把家庭需要的金額當成可貸額度。
也可以把公式寫成:所需貸款=成交價-已付價款-現有現金+後續費用+搬修支出+保留現金。每更新一筆正式報價,就重算一次。已付價款與現有存款要使用同一天的資料,避免拿付款前的存款搭配付款後的已付數字。
| 項目 | 金額 |
|---|---|
| 現有存款 | 380 |
| 扣除費用、搬修及保留現金 | 105 |
| 可再用於購屋價款 | 275 |
| 剩餘價款需求(1,500-150) | 1,350 |
| 符合原預算所需貸款 | 1,075 |
| 與1,040萬元核貸的差額 | 35 |
核貸1,120萬、1,040萬或975萬,交屋後的存款差很多
固定成交價、已付款、現有存款與45萬元費用及搬修預算,只改變核貸金額。核貸1,120萬元時,後續價款230萬元,完成所有假設支出後剩105萬元;核貸1,040萬元時剩25萬元;核貸975萬元時則連預定支出都還差40萬元。
下表最後一欄用60萬元減掉完工後現金,負數代表超過原定保留目標。例如1,120萬元核貸情境的負45萬元,表示比60萬元多留45萬元,並不是額外賺到45萬元。
這張表沒有加入其他借款,也沒有出售資產或親友資助。若有確定新增資金,應按實際可用日期另外列入;若要付利息或償還,還應同步更新未來每月收支,不能只增加交屋帳上的收入。
| 核貸金額 | 後續自付價款 | 費用與搬修 | 支出後現金 | 距60萬元目標的缺口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1,120 | 230 | 45 | 105 | −45 |
| 1,040 | 310 | 45 | 25 | 35 |
| 975 | 375 | 45 | −40 | 100 |
總額足夠,也要確認每筆錢趕得上付款日
假設現有380萬元中,250萬元可立即使用,另130萬元要到第40天才確定可用;而後續310萬元價款與25萬元交易費,假設須在第30天前備妥。即使第40天合計會有380萬元,第30天仍會短85萬元。
這是獨立的付款時程示範,不是任何買賣契約的標準日期,也不假設銀行會把房貸先撥進買方可自由支配的帳戶。每個交易應依契約、履保與銀行作業,確認付款對象、金額及生效時間。
若將130萬元視為可用資金,還須確認它在該日確實能動用,並已扣除必要費用;尚未成交的資產、預計會收到的獎金與尚未核准的貸款,都不宜填成確定到帳。若需要調整付款時間,應在期限前完成具體安排。
| 時間 | 可用資金或需求 | 金額 |
|---|---|---|
| 第30天以前 | 可立即使用的資金 | 250 |
| 第30天以前 | 後續價款310+交易費25 | 335 |
| 第30天以前 | 尚待解決的時點缺口 | 85 |
| 第40天 | 另有資金可用 | 130 |
搬修超支15萬元,原本25萬元緩衝會只剩10萬元
回到1,040萬元核貸的基準情境:380萬元扣掉310萬元價款、25萬元交易費與20萬元搬修後,剩25萬元。假設搬修最後花35萬元,其他項目不變,剩餘現金便降到10萬元。
這15萬元超支不會改變已核准房貸金額,也不能假定一定可以事後增貸補回。較容易執行的預算方式,是把搬修列成必要安全修繕、入住必需項目與可延後購置三類,分別取得報價,決定每一項動工前的現金底線。
如果只是把尚未支付的裝潢款移到下個月,這筆支出仍然存在。只有確定取消、降低規格或延後到已有收入足以負擔的時間,才會改變相應期間的資金需求。還應檢查合約付款與取消條件,不能在預算表刪掉數字就視為問題解決。
| 搬修實際支出 | 完成後現金 | 距60萬元目標的缺口 |
|---|---|---|
| 20 | 25 | 35 |
| 30 | 15 | 45 |
| 35 | 10 | 50 |
25萬元能撐多久?加入三個月收入中斷再看一次
假設完成交易後現金為25萬元,房貸月付約41,093元,家庭必要生活費每月40,000元,其他已納入生活費,不另重複列支。若家庭收入完全中斷3個月,且沒有其他給付、收益或一次性支出,每月需要約81,093元,3個月共約243,278元。
25萬元在這個簡化情境下,3個月後只剩約6,722元。若搬修超支後只剩10萬元,連兩個完整月份的必要支出都不足。這不是要求每個家庭一律保留同樣金額,而是把備用金換成自己真正要支付的月份數。
若收入只是部分下降,應用支出減掉仍可確定取得的收入計算缺口。例如每月仍有30,000元收入,3個月需要動用的存款約153,278元,期末剩約96,722元。以下假設期間利率與月付不變,沒有失業給付或新增借款,也沒有把原本未列入的年度支出藏進模型。
| 每月可取得收入 | 每月需動用存款 | 三個月動用存款 | 三個月後現金 |
|---|---|---|---|
| 0 | 81,093 | 243,278 | 6,722 |
| 30,000 | 51,093 | 153,278 | 96,722 |
本節資料依據:
如果能重新談價,降價100萬元不一定少準備100萬元
以下僅討論雙方尚有協商空間,或已合法合意調整價款的獨立假設,不代表買方可以單方面改價。假設成交價從1,500萬元降到1,400萬元,已付款150萬元仍抵充價款,費用、搬修與現有存款暫不變。
如果銀行確認核貸仍為1,040萬元,後續自付價款從310萬元降為210萬元,完成後現金從25萬元增為125萬元。但若銀行重新審核後核貸改成960萬元,後續自付仍要290萬元,完成後現金只有45萬元;降價100萬元,現金需求實際只少20萬元。
因此任何改價、物件或交易條件變動,都要重新確認銀行核貸基礎與結果。第二種情境的960萬元只是假設的重新核貸額,並非特定計價規則。實際交易費用也可能改變,應以調整後的正式資料重做預算。
| 情境 | 成交價 | 核貸 | 後續自付價款 | 支出後現金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原基準 | 1,500 | 1,040 | 310 | 25 |
| 降價、核貸維持 | 1,400 | 1,040 | 210 | 125 |
| 降價、核貸另調整 | 1,400 | 960 | 290 | 45 |
把報價與付款紀錄放在一起,才不會每次重算都換起點
實際整理時,可用一張表記錄每筆金額的資料日期、付款日、是否已支付與憑據。銀行口頭初估、正式核准通知、買賣價款付款紀錄與裝修報價應各自保留,避免把不同時間的資訊拼成一個看似完整的預算。
例如已付款從150萬元增加到200萬元,若這50萬元由原有380萬元存款支付,現金也要同步改成330萬元。此時後續價款雖減少50萬元,資金餘裕並沒有因此多50萬元;只更新已付款而不更新存款,就會高估能使用的錢。
最後再做一次交叉核對:已付價款+後續自付價款+房貸應等於成交價;現有現金-後續價款-費用-搬修應等於預計剩餘現金。保留60萬元是目標而非另一筆實際付款,不要在算完現金後再誤當成已花掉的費用。
- 每次重算都使用相同資料日的已付款與現金餘額。
- 把確定金額與待核准、待報價項目標示清楚。
- 把付款期限與資金可用日期並排檢查。
- 核貸、成交價或支出一變動,就同時更新交屋現金及未來月付。
有缺口時,先重排付款表與可動用資金
確認貸款不足後,先列出每筆款項的金額、用途與付款日期。若打算另借資金補缺口,應先向承貸銀行確認對原核貸與撥款的影響,並把新增月付納入家庭預算。另一筆貸款尚未核准前,不能視為確定可用的資金。
- 確認核貸結果:分清初估、待補件或正式核准,並確認剩餘撥款條件。
- 核對現有資金:把可立即使用的存款,與尚未入帳、不能如期動用的款項分開。
- 檢查可調整支出:重新安排可延後的裝潢、家具或搬家支出,必要交易價款仍須按約處理。
- 提早溝通付款時點:如需調整交易安排,應向相關方確認並留下紀錄,不把口頭預期當成已完成的變更。
簽約前,先做一張「少貸也能承受」的預算表
本例最初只準備300萬元自備款,當貸款從1,200萬元降至1,040萬元,自行負擔的購屋價款便增加到460萬元。
買房預算至少要同時看三件事:正式可貸金額、付款期限前能動用的現金,以及完成交易後剩下多少備用金。先把三個數字列清楚,才能判斷目前價格是否負擔得起,以及需要在簽約或付款前完成哪些調整。
在本站房貸試算分別輸入1,200萬元與1,040萬元,均設定2.5%、30年、本息平均、寬限期0個月,即可核對月付差異。交易費用、已付款與保留現金則須另外放入購屋預算,不包含在房貸月付裡。
案例試算與檢查重點
成交價1,500萬元,以鑑價1,300萬元、核貸八成作為主要教學情境,並非銀行承諾或適用資格判斷。
已付150萬元全數抵充成交價;380萬元為已付款後的存款,費用、搬修與保留現金各自獨立,不重複計入。
月付假設年利率固定2.5%、360期本息平均,無寬限期與額外費用,按月計息後取整。
常見判斷誤區
- 把最高核貸成數直接乘以成交價,未確認銀行採用的計算基礎。
- 把已支付價款再次列為後續付款。
- 只補足成交價,漏掉費用與家庭現金緩衝。
- 把未來月付減少視為交屋前已可使用的現金。
重點整理
- 八成的計算基礎若從1,500萬元降為1,300萬元,本例核貸少160萬元。
- 自備款總額要扣除已付價款,才是後續仍須支付的價款。
- 交易費用、搬修支出與保留現金應另外編列。
- 月付減少不能填補交屋當下的缺口,付款前應確認正式核貸與可動用現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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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考資料與查核來源
中國信託:如何掌握銀行房貸成數關鍵?
核對成交價、銀行鑑價與核貸成數的差異;文中1,500萬元案例為自行建立的試算。
土地銀行:貸款還款方式說明
核對本息平均、逐期本金與利息,以及寬限期後攤還的計算方法;本文數字為自行試算。
參考來源用於查核一般金融觀念、監理資訊與公開資料。實際貸款條件仍以各金融機構最新公告及個別審核結果為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