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購屋預算18 分鐘發布:2026-10-24

房貸說能貸八成,為什麼還差160萬元?1,500萬元買房自備款與交屋缺口實算

看上一間1,500萬元的房子,原本打算貸八成、準備300萬元自備款,銀行評估後卻只能貸1,040萬元。明明同樣是「八成」,為什麼還要多拿160萬元?關鍵在於八成乘上哪個金額,以及最後實際核准多少。本文把成交價、銀行鑑價、核貸金額、已付款與家庭備用金放在同一張預算表。所有金額與貸款條件均為教學假設,不代表銀行報價或保證核貸。

本文初次發布於 2026-10-24,最後更新於 2026-10-24。內容依頁末所列公開資料與常見貸款試算方式整理; 範例中的金額與利率僅用於說明計算邏輯。

本文不構成貸款申請、個別財務或法律建議,也不代表任何金融機構的核貸承諾。

先看答案:鑑價少200萬元,本例自備款增加160萬元

成交價1,500萬元,原先預估貸成交價八成,也就是1,200萬元,自備款300萬元。假設銀行後來鑑價1,300萬元,並同意以該鑑價的八成核貸,貸款便是1,300萬元×80%=1,040萬元。

成交價仍為1,500萬元,因此自行負擔的購屋價款變成460萬元,比原先多160萬元。這160萬元來自原本預計由房貸支付、最後卻沒有貸到的部分。

原先預估與銀行評估情境(新臺幣萬元)
項目原先預估銀行評估情境
房屋成交價1,5001,500
計算貸款的價格基礎1,5001,300
假設核貸成數80%80%
貸款金額1,2001,040
自行負擔的購屋價款300460
比原先增加的現金需求0160

不要只問「幾成」,要直接問「可以核多少萬元」

詢問貸款時,只記下「最高八成」仍不足以安排付款。本例把貸款簡化為「鑑價乘以成數」,方便觀察缺口。實際核貸還涉及借款人條件、銀行審核與適用限制,不能只靠房屋價格自行推定。

拿到1,040萬元這個具體金額後,才能往下計算要補多少現金。銀行公開說明也提醒,錯估貸款成數或鑑價金額,可能需要額外準備頭期款。

  • 確認銀行目前採用的鑑價或計算基礎。
  • 分清個案預估與正式核准的貸款金額。
  • 確認核准利率、年期與每月付款。
  • 確認尚未完成的補件或撥款條件。
  • 確認預計可撥款日期是否配合交易付款期限。

鑑價下降與成數下降,可能同時發生

固定成交價1,500萬元,分別改變鑑價與核貸成數。最後一列的缺口較大,因為價格基礎與成數都低於原先預期。

這些是替代情境,並非任何房屋都可以取得表列成數。準備預算時,可以先用較低貸款金額檢查承受能力;付款安排則應依正式核貸結果更新。

不同鑑價與成數的現金需求(新臺幣萬元)
假設鑑價假設核貸成數貸款金額自行負擔購屋價款比原估多準備
1,50080%1,2003000
1,40080%1,12038080
1,30080%1,040460160
1,30075%975525225

已付150萬元,交屋還要拿出多少?

自備款總額與接下來要付的金額,要分開看。假設已支付150萬元購屋價款,房貸核准1,040萬元,尚須由買方支付的價款為1,500萬元-150萬元-1,040萬元=310萬元。

這裡假設150萬元均可抵充成交價,且房貸全額用於支付購屋價款。已付150萬元加上後續310萬元,才是460萬元的自行負擔價款。計算後續資金時應扣除已付款,避免把同一筆錢準備兩次。

成交價的付款來源(新臺幣萬元)
購屋價款來源金額
已支付的購屋價款150
預計房貸支付1,040
後續仍須自行支付310
合計成交價1,500

購屋價款補足了,帳戶仍可能不夠用

假設買方付出前述150萬元後,目前還有380萬元可動用存款。另外預估交易相關費用25萬元、搬家與必要修繕20萬元,並希望保留60萬元家庭備用金。這些金額均為獨立預算假設,實際應逐項取得報價,60萬元也不是通用的預備金標準。

只看購屋價款,380萬元足以支付310萬元。但支付價款、交易費用與搬修支出後,帳戶只剩25萬元,距離希望保留的60萬元仍差35萬元。能完成價款支付,與完成後仍保有原定緩衝,是兩個不同的預算檢查。

已付款後的後續現金安排(新臺幣萬元)
項目金額
後續自行支付的購屋價款310
交易相關費用25
搬家與必要修繕20
希望保留的家庭備用金60
合計需要安排的現金415
目前可動用存款380
距離完整預算的缺口35

房貸少借160萬元,月付下降不代表缺口消失

假設房貸年利率固定2.5%、30年、本息平均攤還,沒有寬限期與額外費用。月付M=P×r÷〔1-(1+r)的負n次方〕,r為2.5%÷12,n為360。使用完整精度計算後各自取整。

少借160萬元,未來月付下降約6,322元,但交屋前仍須補足160萬元價款。前者是未來每月支出的變化,後者是付款期限前的一次性現金需求,不能拿尚未發生的月付節餘當成今天已有的交屋資金。

同利率與年期下的房貸月付(新臺幣元,約數)
貸款情境本金每月本息
原估貸款12,000,00047,415
評估後貸款10,400,00041,093
差額1,600,0006,322

同樣叫八成,換成成交價比例其實只有約69.3%

本例貸款1,040萬元,占銀行鑑價1,300萬元的80%,但只占成交價1,500萬元的約69.3%。兩個比例的分母不同,描述的事情也不同。對買方安排價款而言,後者更直接反映銀行會支付多少成交價。

自行支付460萬元,占成交價約30.7%,所以這筆交易不能再以「只準備兩成」編列預算。把銀行口中的成數換成具體核貸金額,再除以成交價,就能看清實際自付比例。

假設另一家銀行也說八成,仍應先問它採用的價格基礎與預估金額。若兩家鑑價不同,同樣的百分比可能得到不同金額;若價格基礎相同但核定成數不同,結果也會改變。比較時以正式條件為準,不能只比較宣傳用語。

同一筆貸款的兩種比例(約數)
計算方式結果用途
1,040萬元÷1,300萬元鑑價80%理解本例核貸成數
1,040萬元÷1,500萬元成交價69.3%理解貸款支付多少成交價
460萬元÷1,500萬元成交價30.7%理解自行負擔價款比例

從核貸金額反推:保留60萬元,至少要貸到多少?

沿用已付150萬元、現有存款380萬元的起點,扣掉交易費25萬元、搬修20萬元及希望保留的60萬元,最多可再拿275萬元支付購屋價款。因此需要的貸款至少為1,500-150-275=1,075萬元。

這是買方為滿足自身預算算出的需求,不代表銀行應該核到1,075萬元。若正式核貸只有1,040萬元,就要找出35萬元差額的確定來源,或調整可調整的支出;不能直接把家庭需要的金額當成可貸額度。

也可以把公式寫成:所需貸款=成交價-已付價款-現有現金+後續費用+搬修支出+保留現金。每更新一筆正式報價,就重算一次。已付價款與現有存款要使用同一天的資料,避免拿付款前的存款搭配付款後的已付數字。

由現有資金反推所需貸款(新臺幣萬元)
項目金額
現有存款380
扣除費用、搬修及保留現金105
可再用於購屋價款275
剩餘價款需求(1,500-150)1,350
符合原預算所需貸款1,075
與1,040萬元核貸的差額35

核貸1,120萬、1,040萬或975萬,交屋後的存款差很多

固定成交價、已付款、現有存款與45萬元費用及搬修預算,只改變核貸金額。核貸1,120萬元時,後續價款230萬元,完成所有假設支出後剩105萬元;核貸1,040萬元時剩25萬元;核貸975萬元時則連預定支出都還差40萬元。

下表最後一欄用60萬元減掉完工後現金,負數代表超過原定保留目標。例如1,120萬元核貸情境的負45萬元,表示比60萬元多留45萬元,並不是額外賺到45萬元。

這張表沒有加入其他借款,也沒有出售資產或親友資助。若有確定新增資金,應按實際可用日期另外列入;若要付利息或償還,還應同步更新未來每月收支,不能只增加交屋帳上的收入。

不同核貸金額下的剩餘現金(新臺幣萬元)
核貸金額後續自付價款費用與搬修支出後現金距60萬元目標的缺口
1,12023045105−45
1,040310452535
97537545−40100

總額足夠,也要確認每筆錢趕得上付款日

假設現有380萬元中,250萬元可立即使用,另130萬元要到第40天才確定可用;而後續310萬元價款與25萬元交易費,假設須在第30天前備妥。即使第40天合計會有380萬元,第30天仍會短85萬元。

這是獨立的付款時程示範,不是任何買賣契約的標準日期,也不假設銀行會把房貸先撥進買方可自由支配的帳戶。每個交易應依契約、履保與銀行作業,確認付款對象、金額及生效時間。

若將130萬元視為可用資金,還須確認它在該日確實能動用,並已扣除必要費用;尚未成交的資產、預計會收到的獎金與尚未核准的貸款,都不宜填成確定到帳。若需要調整付款時間,應在期限前完成具體安排。

時點不一致造成的暫時缺口(新臺幣萬元)
時間可用資金或需求金額
第30天以前可立即使用的資金250
第30天以前後續價款310+交易費25335
第30天以前尚待解決的時點缺口85
第40天另有資金可用130

搬修超支15萬元,原本25萬元緩衝會只剩10萬元

回到1,040萬元核貸的基準情境:380萬元扣掉310萬元價款、25萬元交易費與20萬元搬修後,剩25萬元。假設搬修最後花35萬元,其他項目不變,剩餘現金便降到10萬元。

這15萬元超支不會改變已核准房貸金額,也不能假定一定可以事後增貸補回。較容易執行的預算方式,是把搬修列成必要安全修繕、入住必需項目與可延後購置三類,分別取得報價,決定每一項動工前的現金底線。

如果只是把尚未支付的裝潢款移到下個月,這筆支出仍然存在。只有確定取消、降低規格或延後到已有收入足以負擔的時間,才會改變相應期間的資金需求。還應檢查合約付款與取消條件,不能在預算表刪掉數字就視為問題解決。

搬修費變動對保留現金的影響(新臺幣萬元)
搬修實際支出完成後現金距60萬元目標的缺口
202535
301545
351050

25萬元能撐多久?加入三個月收入中斷再看一次

假設完成交易後現金為25萬元,房貸月付約41,093元,家庭必要生活費每月40,000元,其他已納入生活費,不另重複列支。若家庭收入完全中斷3個月,且沒有其他給付、收益或一次性支出,每月需要約81,093元,3個月共約243,278元。

25萬元在這個簡化情境下,3個月後只剩約6,722元。若搬修超支後只剩10萬元,連兩個完整月份的必要支出都不足。這不是要求每個家庭一律保留同樣金額,而是把備用金換成自己真正要支付的月份數。

若收入只是部分下降,應用支出減掉仍可確定取得的收入計算缺口。例如每月仍有30,000元收入,3個月需要動用的存款約153,278元,期末剩約96,722元。以下假設期間利率與月付不變,沒有失業給付或新增借款,也沒有把原本未列入的年度支出藏進模型。

25萬元起始現金的三個月壓力情境(新臺幣元,約數)
每月可取得收入每月需動用存款三個月動用存款三個月後現金
081,093243,2786,722
30,00051,093153,27896,722

如果能重新談價,降價100萬元不一定少準備100萬元

以下僅討論雙方尚有協商空間,或已合法合意調整價款的獨立假設,不代表買方可以單方面改價。假設成交價從1,500萬元降到1,400萬元,已付款150萬元仍抵充價款,費用、搬修與現有存款暫不變。

如果銀行確認核貸仍為1,040萬元,後續自付價款從310萬元降為210萬元,完成後現金從25萬元增為125萬元。但若銀行重新審核後核貸改成960萬元,後續自付仍要290萬元,完成後現金只有45萬元;降價100萬元,現金需求實際只少20萬元。

因此任何改價、物件或交易條件變動,都要重新確認銀行核貸基礎與結果。第二種情境的960萬元只是假設的重新核貸額,並非特定計價規則。實際交易費用也可能改變,應以調整後的正式資料重做預算。

成交價與核貸同時變動的結果(新臺幣萬元)
情境成交價核貸後續自付價款支出後現金
原基準1,5001,04031025
降價、核貸維持1,4001,040210125
降價、核貸另調整1,40096029045

把報價與付款紀錄放在一起,才不會每次重算都換起點

實際整理時,可用一張表記錄每筆金額的資料日期、付款日、是否已支付與憑據。銀行口頭初估、正式核准通知、買賣價款付款紀錄與裝修報價應各自保留,避免把不同時間的資訊拼成一個看似完整的預算。

例如已付款從150萬元增加到200萬元,若這50萬元由原有380萬元存款支付,現金也要同步改成330萬元。此時後續價款雖減少50萬元,資金餘裕並沒有因此多50萬元;只更新已付款而不更新存款,就會高估能使用的錢。

最後再做一次交叉核對:已付價款+後續自付價款+房貸應等於成交價;現有現金-後續價款-費用-搬修應等於預計剩餘現金。保留60萬元是目標而非另一筆實際付款,不要在算完現金後再誤當成已花掉的費用。

  • 每次重算都使用相同資料日的已付款與現金餘額。
  • 把確定金額與待核准、待報價項目標示清楚。
  • 把付款期限與資金可用日期並排檢查。
  • 核貸、成交價或支出一變動,就同時更新交屋現金及未來月付。

有缺口時,先重排付款表與可動用資金

確認貸款不足後,先列出每筆款項的金額、用途與付款日期。若打算另借資金補缺口,應先向承貸銀行確認對原核貸與撥款的影響,並把新增月付納入家庭預算。另一筆貸款尚未核准前,不能視為確定可用的資金。

  • 確認核貸結果:分清初估、待補件或正式核准,並確認剩餘撥款條件。
  • 核對現有資金:把可立即使用的存款,與尚未入帳、不能如期動用的款項分開。
  • 檢查可調整支出:重新安排可延後的裝潢、家具或搬家支出,必要交易價款仍須按約處理。
  • 提早溝通付款時點:如需調整交易安排,應向相關方確認並留下紀錄,不把口頭預期當成已完成的變更。

簽約前,先做一張「少貸也能承受」的預算表

本例最初只準備300萬元自備款,當貸款從1,200萬元降至1,040萬元,自行負擔的購屋價款便增加到460萬元。

買房預算至少要同時看三件事:正式可貸金額、付款期限前能動用的現金,以及完成交易後剩下多少備用金。先把三個數字列清楚,才能判斷目前價格是否負擔得起,以及需要在簽約或付款前完成哪些調整。

在本站房貸試算分別輸入1,200萬元與1,040萬元,均設定2.5%、30年、本息平均、寬限期0個月,即可核對月付差異。交易費用、已付款與保留現金則須另外放入購屋預算,不包含在房貸月付裡。

案例試算與檢查重點

成交價1,500萬元,以鑑價1,300萬元、核貸八成作為主要教學情境,並非銀行承諾或適用資格判斷。

已付150萬元全數抵充成交價;380萬元為已付款後的存款,費用、搬修與保留現金各自獨立,不重複計入。

月付假設年利率固定2.5%、360期本息平均,無寬限期與額外費用,按月計息後取整。

常見判斷誤區

  • 把最高核貸成數直接乘以成交價,未確認銀行採用的計算基礎。
  • 把已支付價款再次列為後續付款。
  • 只補足成交價,漏掉費用與家庭現金緩衝。
  • 把未來月付減少視為交屋前已可使用的現金。

重點整理

  • 八成的計算基礎若從1,500萬元降為1,300萬元,本例核貸少160萬元。
  • 自備款總額要扣除已付價款,才是後續仍須支付的價款。
  • 交易費用、搬修支出與保留現金應另外編列。
  • 月付減少不能填補交屋當下的缺口,付款前應確認正式核貸與可動用現金。

金融資訊提醒

本文與 EZLoan 易貸試算工具皆為一般資訊與估算用途,不提供貸款代辦、金融仲介或個別財務建議。 實際利率、費用、可貸金額、寬限期與提前清償條件,仍以各金融機構公告及最終審核結果為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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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懂觀念後,建議用相同貸款金額、利率與年期試算不同情境,確認總利息與每月還款是否符合預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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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考資料與查核來源

參考來源用於查核一般金融觀念、監理資訊與公開資料。實際貸款條件仍以各金融機構最新公告及個別審核結果為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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